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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_捐款類別及獎勵辦法 暨 扶輪社推薦獎學生之原則

名稱 捐款方式 捐款用途 下載認捐單

個別捐款

依社友個人或各地區、各扶輪社之意願自由樂捐,金額及次數不受限制,採逐年累計   用於頒發國內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優秀青年獎學金,為國育才。捐款每達新台幣 15 萬元以上,可優先推薦並頒發碩士班獎學金一名,每達 20 萬元以上可優先推薦並頒發博士班獎學金一名。

捐款統計表
EXCEL

填寫範例

冠名捐款

個別捐款"一次單筆"捐款新台幣 15 萬元或 20 萬元之扶輪社或社友,可聲明以其個人名義、公司名義、扶輪地區或指定特定人之名義為冠名獎學金。   捐款用於「冠名獎學金」,委託頒發國內在學博士班、碩士班研究生獎學金,及獎助出國留學獎學金。或依其指定,用於經基金會董事會通過之社會公益及文化教育項目。

下載表格

永久基金

個別或團體"一次"捐款新台幣 10 萬元以上,並指定為永久基金。   此項捐款只用息不用本,其捐款彙入基金內,用以厚實基金會的基石,永續扶輪教育服務的理念。
下載表格

統一捐款

台灣地區全體社友每人每月奉獻一杯咖啡(新台幣 50 元),一年 600 元的捐款。   捐款用於頒發「台灣扶輪大使獎學金」、獎勵國外青年來台留學,以促進國際間之友誼及瞭解;及獎勵「傑出/特殊人才」等其他符合本會設立宗旨之相關公益性教育事務。

捐款統計表
EXCEL

填寫範例

 

 捐款名稱   捐款方式   捐款用途 
 國內外
特別捐款
國內外社會人士(包括公司、行號、社團、人民團體等)姊妹社或社友所屬公司行號等之捐款。  依其指定,用於經基金會董事會通過之社會公益及文化教育項目。如助印扶輪圖書出版。 

 


 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捐款方式

♦  支  票(抬頭: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

♦  郵政劃撥(帳號:0293-7838

♦  無摺存款(彰銀聯行無摺存款、免手續費)

♦  匯  款(帳號:彰化銀行009中港分行98185105283-900)(共14碼)

電話:(04)2328-2971/傳真:(04)2328-297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洪小姐)

※匯款完成請務必來信或來電告知捐款人姓名、轉帳金額、所屬扶輪社、帳號後五碼※


 

凡捐款累計達到下列金額時,即獲得該等級徽章/獎章。

「本會徽章」由地區總監於公式訪問時親自頒發配掛。其他累計徽章/獎章於隔月初隨附收據,統一寄至扶輪社,或特別指定之地址。

一次捐新台幣 15 萬或 20 萬元,並聲明為「冠名獎學金」者,另備有本會冠名捐款獎章,由本會董事長在基金會年度頒獎典禮中頒發。

鉅額捐獻社友(一次捐或捐款累計達新台幣兩佰萬元者),由本會致贈鉅額獎章一枚,玉照永久懸掛於本基金會功勞榜牆上,以表崇敬,並邀請於當年度頒獎典禮中接受表揚。

捐款金額(新台幣) 表彰方式
  捐款金額未達一萬元 感  謝  狀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一萬元 本會徽章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五萬元 梅花獎章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十萬元 彩紅徽章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十五萬元 蘭花獎章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廿萬元 菊花獎章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廿五萬元 金竹獎章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三十萬元 緋粉徽章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五十萬元 寶藍徽章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八十萬元 翠綠徽章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百萬元 皇家金章
  捐款金額一次或累積達兩佰萬元 鉅額獎章

 

 

一、各社每年11月底推薦期限前捐獻金額累積達

(1)新台幣 20 萬元者,可優先推薦博士班學生一名。

(2)新台幣 15 萬元者,可優先推薦碩士班學生一名。

二、各社每年11月底推薦期限前冠名捐款

(1) 一次捐獻新台幣 20 萬元者,可以扶輪社之名為冠名獎學金,推薦博士班學生一名。

(2) 一次捐獻新台幣 15 萬元者,可以扶輪社之名為冠名獎學金,推薦碩士班學生一名。

捐款人如要指定特定人或特定院校系所時,應予尊重。

三、推薦社捐款達八成以上時,得受理其優先推薦,承諾差額於當年度結束前捐足者視同優先推薦。

四、各扶輪社即令無捐款或未達優先推薦之金額仍得推薦清寒優秀學生,地區總監得統籌全地區捐款金額,按八成範圍內

  (※如有冠名獎學金應予扣除)評選該地區受獎學生。

  唯捐款不足之社推薦優秀清寒學生獲選,敬請鼓勵該社社友踴躍捐獻,或協調其他扶輪社推薦

五、各地區總監在競爭性評選中,如遇有歷年捐獻較熱心之扶輪社推薦獎學生,而條件相同時應予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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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_冠名捐款優點說明

1)捐款人得指定以特定人、公司行號或扶輪社之名義為冠名獎學金,或紀念獎學金(如某某紀念獎學金),以彰顯尊師、尊親、親友或公司行號。

2)節省自設基金會之鉅款及繁瑣手續,直接以二十萬或十五萬之冠名捐款達到自設基金會之目地及效果,為本身事業之發展培育人才。

3)捐款人可以每年以冠名捐款之方式,有計劃的培養事業、社會、國家所需之人才。

4)捐款可以累計至社友個人及扶輪社在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之捐款統計。

6)捐款不限當年度使用。

5)捐款可抵扣所得稅。

7)受獎學生不受戶籍所在地區、國籍、及求學國家之限制。

8)受邀至本會當年度頒獎典禮中,接受本會當眾表揚、致贈紀念獎章,並親自上台頒發冠名捐款獎學金予與受獎學生。

  【冠名獎學金之申請、評審及頒發辦法,比照相關中華扶輪獎學金相關辦法辦理】

   ※按下載鍵進入Dropbox硬碟空間,請見左上方選擇「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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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_鉅額捐款獎勵辦法

本會「鉅額捐款獎勵辦法」,以社友一次捐獻,或歷年捐款累積達到新台幣200萬元以上之捐獻者為獎勵對象。承諾於最近五年內認捐之社友者亦同。

鉅額捐獻社友由本會致贈鉅額獎章一枚,玉照永久懸掛在本基金會功勞榜牆上,並邀請於當年度頒獎典禮中接受表揚,以表崇敬,並敦聘為本會榮譽董事,成為榮譽董事聯誼會之會員,永續與本基金會的緣份。

※按下載鍵進入Dropbox硬碟空間,請見左上方選擇「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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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揚扶輪 為國育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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