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台灣扶輪共同的社會事業,台灣各地區總監在地區及所屬扶輪社委員會組織架構中增設「中華扶輪教育基金委員會」,以聯合實踐服務:
一、各地區「中華扶輪教育基金委員會」之任務:
(1)指導及協助所屬地區扶輪社委員會執行其任務。
(2)協助本基金會之宣導工作。
(3)推展本基金會勸募工作。
(4)辦理獎學金申請案件之複審工作。
(5)審查各社推薦案件之全部資料後,呈請總監轉送本基金會。
(6)協助獎學金之頒獎事宜,並持續輔導受獎學生參加聯誼會。使之成為扶輪服務工作伙伴。
(7)建議本基金會業務之推廣及改進事項。
(8)其他有關事項。
二、各扶輪社「中華扶輪教育基金委員會」之任務:
(1)協助本基金會之宣導工作。
(2)推展本基金會勸募工作。
(3)協助照顧受獎學生及聯繫歷年受獎學生,輔導受獎學生為扶輪工作伙伴。
(4)辦理獎學金申請案件之初審事宜。
(5)建議本基金會業務之推廣及改進事項。
(6)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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