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目的:

為建立歷年受獎學生與扶輪永續之關係,本基金會設立「受獎學生委員會」,積極搭起受獎學生與扶輪社間之橋樑,推動受獎學生間的聯誼,期發揮受獎學生組織之力量,以宏揚扶輪。


二、組織:

1、委員會由委員若干名組成,經董事會聘任之。

2、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任命之。

3、委員之任期一任兩年,連選得連任一次,均為無給職。

 

三、工作計劃:

1、建立歷年受獎學生與扶輪之間永續的關係。

2、定期與受獎學生聯誼會長及各分會長聯絡,協助各地區獎學生聯誼會組織之運作。

3、鼓勵各地區成立前受獎學生聯誼會,邀請前受獎學生參與各地區扶輪社活動和計劃,培養成為扶輪服務的好伙伴,並發掘扶輪社員的種子。

4、鼓勵歷年受獎學生保持與扶輪之互動,藉專業與服務主動成為台灣扶輪之志工及本基金會的代言人。